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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躁动在这个夏天越来越强烈。
7月30日,北京顺义高丽营镇农民老贺听到一个振奋的消息:“农民将拥有真正的土地财产权。”欣喜之余,老贺急忙拨通了密云县下屯村表弟家的电话求证。
记者了解到,上述地方正是北京集体土地流转改革的先行区县,早就风生水起的土地改革消息并非空穴来风。
就在林权制度改革7月上旬公布前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确定10月份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主要议程就是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
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九大任务,第六条就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牵头,另外涉及财政部、农业部等7个部门具体实施。
此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官员透露,即将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最核心的改革,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形式和制度上的改革。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进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刚刚公布的三定方案中,亦露出了土地改革的蛛丝马迹。其中,房地分离迹象愈发明显,盛传8月份定生死的小产权房则充当了土地改革能否迈出实质性步伐的试金石。
“政策求稳,10月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徐小青对本报称:“比如30年经营权可不可以延长到70年呢?农村宅基地能不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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