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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无资质
赵某仍能贷出款
银行负责人仍表示“不知情”
据铁西区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赵某的公司于2003年5月27日成立,但被核准日期为2005年3月29日,经营“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施工”等项目,其前提是“持资质证经营”。
但记者在建设部官方网站发现,2005年1月28日的“协查函”提到:建设部没有批准过“中国对外南方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或中国对外南方建设工程总公司)”的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你厅、局要求核实的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为伪造”。
也就是说,该分公司在没有资质证书前提下不能进行相关项目经营,而就在赵某2005年3月末取得执照后,同年6月6日便以公司名义匆匆从某银行五爱支行贷款。
业内认为,赵某可能只是组建一个壳公司,以公司法人名义抵押房产贷款,但其公司早已有官方通报的“案底”,银行放款时应知道此事。
对此,该银行负责人仍表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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