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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沈阳共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123万平方米,占全年任务的85%;本月底前,全市各区、县(市)的保障性住房都要开工,确保年底前,全市建成115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30万平方米廉租房。这是5月22日,记者从全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的。
目前,东陵、于洪、蒲河新城和辽中已开工建设17.74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占全年计划的12%。和平、大东、苏家屯、皇姑和新民,已经选好地块,正在办理手续。上述地区22.24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可在5月底或6月初开工建设。
此外,和平、皇姑、铁西、大东、浑南、棋盘山,计划通过已建成、待建产权调换房、政府补贴住房转换等方式,开发建设74.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占全年计划的51.4%。
但截至目前,全市还有个别城区的22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未予落实。
副市长邢凯表示,今年沈阳市建设115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和30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的任务不会改变。全市计划从相关部门抽调副局级干部,分区包片,督促落实各区、县(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确保5月底,全市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建设,如期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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